本報7月17日訊(記者 柳德新 通訊員 郭炳奎 向學建)農業生產灌溉用水占全社會用水量的60%以上,傳統農業灌溉耗水多,節水潛力也最大。我省探索“節水優先、按方收費”的農業水價綜合改革,試點項目區畝均節水100-150立方米。在水利部今天召開的專題會議上,推廣了我省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經驗。
  在財政部、水利部支持下,我省自2008年以來,連續6年開展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試點(示範)工作,並將鐵山灌區、黃材灌區、官莊灌區(瀏陽片)、銅仁橋灌區作為項目區,涉及灌溉面積252784畝,累計完成投資10938.91萬元,其中中央財政補助5730萬元。
  推行終端水價制度,形成合理的水價機制。項目區根據農業用水定額、供水成本等合理測算供水價格,由物價部門批覆,形成“骨幹工程水價+末級渠系水價”的終端水價制度,農民用水戶協會按批覆的終端價格計收水費,水費收取率達95%以上。寧鄉縣、瀏陽市、岳陽縣等3個項目區所在縣(市)財政每年安排800萬元,對灌排工程運行管理經費予以補貼,建立以水費收入為主、財政適當補助的農業供水成本補償機制。
  加強計量設施配套,實現農業供水準確計量。項目區結合末級渠系節水改造,設置了量水設施,全部實現鬥渠口計量,改“按畝收費”為“按方收費”,提高用水戶節水意識。項目區畝均用水量下降到400-550立方米,畝均節水100-150立方米。
  強化用水定額管理,探索水權制度改革。長沙縣桐仁橋水庫灌區根據近10年畝均用水量核定用水定額,供水前由用水戶協會向水庫管理單位預購水權,年終按實際用水量結算水費,多退少補;實行梯級計價的獎懲措施,對節約水量由灌區管理單位每立方米加價0.01元回購,對超用水量按每畝50立方米為一階梯,每一階梯單方水價提高0.01元。同時,推行水權轉讓制度,一個灌溉季結束後,對結餘水量的水權,用水戶之間可自行流轉,也可由灌區管理單位回購或結轉下一灌溉季使用。
  發揮協會主體作用,推動農民用水自治。項目區累計籌集專項資金500萬元,為近50個農民用水戶協會配置設施設備及開展相關培訓等。項目區末級渠系等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由協會負責申報和建設。協會作為小型農田水利工程所有者,代表農民與灌區管理單位簽訂用水合同,負責水費計收和工程管護,解決了管護主體“缺位”問題。  (原標題:節水優先 按方收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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