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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西寧11月28日電 記者韓萍 青海省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方案11月18日獲中央政法委批准。11月27日下午,青海省委召開全省司法體制改革先行試點工作動員部署會。青海省委副書記王建軍出席會議並講話,青海省副省長劉志強主持會議。
  今年3月底,中央政法委將青海確定為完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等4項改革的6個試點省市之一。作為試點地區中唯一的西部省份,和其他試點省市相比,青海集中了西部地區、民族地區、高原地區和欠發達地區的所有特征。青海省委、省政府高度重視改革試點工作,省委書記駱惠寧,省委副書記、省長郝鵬多次聽取試點工作情況彙報,並對試點工作提出明確要求。省委政法委制定印發了《青海省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》,成立了青海省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協調組及機構。
  王建軍在動員部署會上指出,推進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,既需要改革的勇氣和膽識,又需要謹慎的態度和務實的方法。在統籌考慮青海各地區實際情況和不同特點的基礎上,省委決定在兩個市州、4個縣市區的法院、檢察院開展先行試點工作,這是對先行試點單位的充分信任。各先行試點單位要站在講政治、講大局、講紀律的高度,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,遵循司法規律,緊密聯繫實際,積極探索實踐,努力形成可推廣、可複製的經驗和做法,為全面推進改革試點工作創造條件、提供借鑒。
  王建軍強調,司法體制改革試點是一項開創性工作,難度大、要求高、創新性強。先行試點地區黨委、黨委政法委要切實強化領導職責,把先行試點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,專題研究部署;省法院、省檢察院要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,建立聯繫點制度,兩院領導幹部要深入先行試點單位蹲點指導,針對重大改革事項及時提出操作性指導意見。組織、編辦、財政、人社、人大代工委等單位要各負其責,全力配合先行試點單位的改革試點工作。省委政法委要加強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,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,及時瞭解掌握先行試點工作進展情況,及時發現和協調解決試點中遇到的難題,推動先行試點工作順利進行。
  (原標題:專題部署建聯繫點制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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